| 扶贫工作也要讲究科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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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5 09:53 文章来源:城步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县就被列为全国的贫困县之一。扶贫县的帽子,从国家级到省级,再到国家级,历经三十多年。在国家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贫困的面貌有所改观,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逐渐提高,但由于地域等因素的制约,扶贫的形势并不乐观,不时出现自然灾害和困病返贫的现象,导致年年扶贫、难脱贫的局面。
其一,对贫困村时间轮换过快。本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就进入机关工作,在进入机关工作几乎每年安排做扶贫工作或兼抓扶贫工作,所到的贫困村不少于10个,有的村几乎是间隔三五年,又被列入扶贫村,尽管这些村,通过一轮扶贫后,再过三五年去,在扶持的项目上仍然是上轮未扫尾的项目。原因之一,扶贫的资金太少,根本解决不了项目资金的需要,村干部三天两头往上跑,老百姓也怨声载道。例如一个村,修建一条简易公路,预算需要二十万,而且全年安排的资金只有2—3万元,即使老百姓筹工筹劳,照这样计算,完成这样的一个工程项目,至少要花5—6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而一个贫困村每三年甚至两年轮换一次,试想这样的扶贫能够起到三年就能改变一个村的面貌吗?原因之二,扶贫点过多,对于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国家投放的资金毕竟还是有限的,贫困村过多,就容易分散有限的人力、财力资源。
其二,项目的实施不能立足于长远。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贫困原因不尽相同,然而在扶贫的项目上也不同,当然为当地解决一些基础设施固然重要,最重要的是要够解一些能“造血”的项目,这才是扶贫的所要达到的目的。但从我接触的贫困村而言,由于受资金的制约,只能是搞一些小项目。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扶贫队员和村干部想都不敢想,为什么:投资大、时间长,县扶贫办安排的资金有的可能为项目的启动资金还不够,所以就谈不上项目的实施。为此对每个村的项目开发,县扶贫办应该对每个扶贫村所报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立足长远,选准哪些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
其三,选派的单位只能滥于充数。扶贫工作县城机关应该参入,应该是以当地政府为主,县城机关为辅。一是单位与单位的职能不尽相同,从以穷扶贫的情况而言,贫困村希望县城机关单位扶贫是要能够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的单位,期望值很高。试想一个连正常的办公经费以及正常开支都难以保证的单位,又怎么能谈得上扶贫,这给有扶贫任务的单位和队员上下为难,不给资金的又愧对父老乡亲,所以也只是象征性的从单位的办公经费用挤出一些资金,寒酸得很,只能是表表歉意,村干部想方设法,扶贫队员别无它法,而到单位就没办法。
综上所述,我们的扶贫应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统筹兼顾,平衡协调,整合资源把握国家扶贫政策,抓住历史机遇:一是要把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对能够使贫困村起“造血”的项目,要加大资金扶持,真正起到搞一个项目,造福一方百姓。二是对扶贫村正在实施的项目,要从“头”管到“尾”,实施一处,成功一处,提高群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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